欢迎光快乐十分 今天是
学院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部 门 首 页 >> 就业信息 >> 创新创业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招生就业处 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0日 点击数: 字号:【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注重研究过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阶段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项目以学生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项目以学生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由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2.申报项目数

每个二级学院须至少申报4个项目,多则不限。

3.项目申报要求及原则

(一)凡我校在读学生均可申报。鼓励学生团队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年级合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跨年级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1个项目,有在研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团队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再次申报项目(备注: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人数一般为3~5人)。对上年验收未通过或未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其团队成员不能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二)项目团队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相关专业指导教师1~2名,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2项(包含2项),指导教师负责答疑解惑,指导项目开展,监督经费的使用。对具有企业背景或工程背景的教师要予以优先考虑,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有项目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指导教师不能指导2023年项目。

)不允许已立项支持过的项目重复申报;不允许将已经参加过学科竞赛的作品申报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4.申报和报送材料:

立项申报书请登录“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填写(网址:http://114.220.75.43:1003,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

账号需学生申请,没有账号的学生或指导老师,请联系招生就业处马静老师设置账号。

截止于2023531完成网上平台申报,并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招生就业处。申报创业实践类项目还需提供完善的商业计划书(模板自定)。

二、2022年项目结题

1.结题对象

此次结项范围为2023年需要结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结题方式

结项报告请登录“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1003,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填写2023531日前完成网上平台结项报告。

同时准备好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答辩PPT、项目成果等资料以便进行展示

三、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院老师和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学生做好申报工作。同时二级学院积极动员老师指导学生认真搜集资料、科学预算项目实施所需经费,合理组织团队进行申报。项目一经批准,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执行。

联系人:马静

联系电话:0938-8361482

 

招生就业处

2023年5月10日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